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卫办发2013-49〕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依法执业,廉洁行医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廉洁行医教育。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九不准”,在全院展开以廉洁行医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人员遵纪遵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明是非、知荣辱,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根据“九不准”的要求,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约束最大限度地遏制院内的贿赂行为。
3.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监督。医院要在规范服务收费、处方开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各科室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院上下人人负责,互相监督,确保严格执行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
4.大力宣传贯彻“九不准”,认真组织展开有关“九不准”的培训学习工作,举行“九不准”知识考试,达到全员知晓。
5.“九不准”行为: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郑州中医骨伤病医院